开发商一房多卖谁取得房屋所有权

结论:
开发商一房多卖时,房屋已过户登记则过户者取得所有权;均未过户时,已交付房屋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既未过户也未交付,综合合同签订时间和付款情况确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担责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所以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均未过户,占有是重要的物权公示方式,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所有权。当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合同签订在先且已支付大部分或全部价款的买受人权利更应受保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若你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一房多卖等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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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一房多卖时,房屋所有权归属遵循不同规则。已过户登记的,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的规定。
2.若均未过户,已交付给某一买受人的,该买受人优先取得,因为占有是重要的物权公示方式。
3.既未过户也未交付的,综合考虑合同签订时间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通常合同签订在先且已支付大部分或全部价款的买受人权利更应受保护。
4.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建议:买受人在购房时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保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若发现一房多卖情况,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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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开发商一房多卖时,若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所以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2)若所有买受人都未办理过户,而房屋已交付给其中一位,由于占有是重要的物权公示方式,该买受人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
(3)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需综合考虑合同签订时间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通常,合同签订在先且已支付大部分或全部价款的买受人,其权利更应受保护。
(4)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提醒:购房者遭遇一房多卖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情况的法律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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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屋已过户登记,已办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大家要及时关注房屋过户登记情况,避免权益受损。
(二)若均未过户但房屋已交付,实际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所有权,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留意房屋交付状态。
(三)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需综合合同签订时间和付款情况,合同签得早且付了大部分或全部价款的买受人权利优先,买房时要保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
(四)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担责赔偿,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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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开发商一房多卖,房屋已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获房屋所有权,毕竟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

2.若均未过户,但房屋已交付某买受人,该买受人优先得房,占有可作为产权公示。

3.若既没过户也没交付,综合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情况判断,签合同早且付大部分款的买受人权利更受保护。

4.没拿到房的买受人,可按购房合同让开发商担责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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